关于推荐2020年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通知
时间:2020-04-23 16:00:00
各理事单位、会员单位: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是经黑龙江省科技奖励主管部门和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主要奖励在我省基础性测绘地理信息理论研究、测绘地理信息软科学研究、技术创新与开发、科技成果推广应用、高新技术产业化、重大工程建设、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著作及地方标准编撰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黑龙江省科技奖励的有关规定和《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修订版)(见附件1)以及《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办法》(修订版)(见附件2),现就推荐2020年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项目范围
本次科技进步奖按以下三类推荐和评选:
(一)在实施“技术开发项目”中,完成科学技术创新、科学技术成果转化,取得能促进测绘地理信息技术进步和生产发展的新理论、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新方法,经推广应用,创造较大经济效益的。
(二)在实施“社会公益项目”中,在科技管理、教学、标准、计量、科技信息、科技档案、科学普及(包括著作)等测绘科技基础性工作和其他为社会公益服务方面取得的测绘地理信息技术成果,经过实践检验,创造较大社会效益的。
(三)在实施“重大工程项目”中,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应用自主知识产权新技术成果,高质量实现测绘新技术保障并取得显著效益、工程达到省内外先进水平的。
凡在2020年5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鉴定或验收的项目成果,符合上述条件之一的均可推荐参评。推荐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3个级别。
二、推荐方法及要求
(一)科技进步奖的评选实施限额推荐。团体会员单位或个人会员可推荐1项,理事单位可推荐2项,常务理事单位可推荐3项。
(二)被推荐科技进步奖的项目候选单位或候选人,必须按标准格式填写“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推荐书”(见附件3),装订成册(勿加封面),一式2份,同时需提供电子文档。
(三)对于多个单位共同完成的项目,由牵头单位填写推荐书,参与单位及候选人按照作出贡献大小排列。原件要求全部参与单位加盖公章,并经所有候选人签名确认。每个项目的候选单位和候选人必须按规定填报。
(四)凡在知识产权以及有关候选单位、候选人等方面有争议的,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推荐。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涉及保密类项目,不予受理。
(五)同一候选人,推荐担任项目第1候选人的项目不得超过2项。
三、相关事项
(一)本次测绘地理信息科技进步奖评选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推荐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0日。
(三)获奖项目将由学会和协会统一颁发奖励证书和奖牌。
(四)本通知及附件可从以下网站下载: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网站(hlsm.mnr.gov.cn)
(五)材料报送受理联系方式:
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学会
联系人:姚正明(15244622888) 邮箱:57632060@qq.com
学会QQ群:287620671
黑龙江省地理信息产业协会
联系人:金 春(15004676228) 邮箱:hlpagis@126.com
产业协会QQ群:720967195
附件:1、《黑龙江省测绘地理信息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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