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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2015—2020年立法规划

时间:2015-02-03 13:43:02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进一步增强测绘地理信息立法工作的系统性、针对性、有效性,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推进测绘地理信息法治建设,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日前印发《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立法规划(2015—2020年)》。

列入此次立法规划的共有32件立法项目,包括法律1件,行政法规4件,部门规章8件,规范性文件19件,其中制定和修订立法项目各16件,主要分为夯实法治建设基础、加强基础测绘、建立地理国情监测制度、加强测绘成果管理、促进地理信息应用、权属测绘及其他测绘、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七个方面,同时明确了各立法项目的责任司室和时间安排,力争到2020年形成更加完备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

立法规划的印发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必须坚持立法先行,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抓住提高立法质量这个关键。当前,测绘地理信息事业正处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转型升级的关键节点。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数字城市建设、“天地图”建设、地理信息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的成绩十分显著,亟待进一步增强发展战略和发展思路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把各领域探索与实践纳入法治轨道,将确定的发展蓝图一抓到底。测绘地理信息行政主管部门要牢固树立法治理念,加快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更好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能、深化改革、推动发展。

规划同时提出了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科学立法、确保质量等工作要求,明确各部门、各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加强立法调研,切实提高立法质量,进一步完善测绘地理信息法律体系,为全力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大力促进地理信息产业发展,尽责维护国家地理信息安全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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